为让学生顺利开始新生活,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设立学生资助中心,采取多种奖优助困的措施,通过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勤、补、减”)等方式,帮学生解决经济上的暂时困难。 一、经济困难新生暑期咨询热线 为方便广大同学更好地了解我校资助政策,学校特别开通经济困难新生暑期咨询热线,专门解答绿色通道手续办理、奖助学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申请程序等方面的问题。 咨询电话:010-62514807 62515222 62513855 开通日期:2015年8月25日-2015年9月8日 咨询时间:8:30-11:30 14:30-17:00 学生处学生奖励与资助科地址:中国人民大学知行F楼(北区食堂)615室 二、“绿色通道”铺平入学之路 “绿色通道”是在迎新现场为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的“先注册、后缴费”的入学通道,办理方式轻松、便捷。如果你因家庭困难、自然灾害等原因暂时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暂缓缴款手续,直接注册入学。 你只需要准备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城镇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农村籍学生由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报到当天,凭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先到学院报到处开具《经济困难学生审核表》,然后在报到现场绿色通道办理手续即可。 绿色通道为你提供的服务有: 1、缓缴学费、住宿费,及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见第12页); 2、发放100元餐费,学习和生活用品一套; 3、发放速通卡,免缴军训费、体检费等杂费; 4、选择性办理1000元的奖励性贷学金(见第13页); 5、免费办理“学生平安综合保险”一份; 6、加入“自强社”,成为学校自强生“励志成才发展计划”一员; 7、我校各种资助方式及其相关政策的咨询。 三、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来自特别贫困家庭的新生,如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可以申请减免学费,减免额度视具体情况而定。符合条件的新生在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后,到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四、助学金 除国家助学贷款外,我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助学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以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促进他们的学习和发展。我校助学金有近二十种,额度从1000元至6000元不等,每年资助人数近2000人次,是我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申请助学金的步骤: 1、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因国家助学贷款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申请助学金提交复印件即可; 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书:申请表可到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北区食堂615室)领取,或到学生处网站(http://xsc.ruc.edu.cn)下载;申请书须如实写明申请理由和家庭经济状况。 五、校内勤工助学促你全面发展 学校特别设立校内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优先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一些有组织的劳动和社会服务,获取一定的经济报酬。 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一般采用聘任制,即用人单位与学生实行双向选择。固定岗位一般按月计酬,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 学校将于开学后两周内,在校园网主页(http://www. ruc.edu.cn)和学生处网站(http://xsc.ruc.edu.cn)发布勤工助学岗位通知。同学可以根据岗位要求和本人兴趣选择自己喜欢的岗位,下载申请表格,通过应聘的方式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此外,为拓宽勤工助学工作领域,扩大资助范围,学校在每年寒暑假组织学生开展“人大使者家乡行”活动;与此同时,学校还支持学院发挥专业优势,开展有益于学生成长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勤工助学团体项目,如包括“数学辅导”、“艺术教育”、“外语辅导”等子项目的“手拉手”学生学业朋辈辅导项目。 六、出现临时困难可享受困难补助 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以通过“困难学生补助”获取无偿帮助。如果因疾病、灾害等突发事件出现临时困难,你可以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困难补助申请表》(学生处网站提供下载),由学院审核后,提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批。补助金额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确定。 七、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办理保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读期间能够有效应对突发的重大疾病及意外事件,学校将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办理学生平安保险。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一、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经济困难学生向国家申请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毕业后再偿还的助学方式,可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6000元。 国家开发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现已在全国各地开设生源地贷款业务。它优于校园地贷款之处在于,本科期间申请贷款的学生,继续读研的学生入学前仍然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因此,我们提倡同学们申请生源地贷款。 二、我校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银行是哪个银行? 我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人大支行。 三、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交什么材料? 1、书面申请;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及学生本人迁出页); 3、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有效,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 未成年人须提供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书写)。 5、若是双学位或研究生,必须提供本科阶段未申请助学贷款证明。该证明一般由本科毕业学校的学生处开具,加盖该学校学生处公章。 6、户口迁移证明复印件。 四、新生怎么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 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时不用缴纳学费和宿费,可在入学“绿色通道”现场办理缓缴学费、宿费手续; 2、 开学后,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助学贷款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五、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怎样计算的? 在校学习期间产生的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负担,毕业后产生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贷款学生如何偿还助学贷款? 毕业后一至两年开始还款,六年内还清即可,也可以提前偿还。
奖励性贷学金介绍 一、什么是奖励性贷学金 奖励性贷学金,是我校为本科生提供无息贷款,当贷款学生达到规定条件,由学校减免还款的奖励性资助方式。它既能充分发挥帮困助学的作用,又能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学生的经济困难和心理压力。 二、申请时间及程序 1、新生在报到当天可在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现场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奖励性贷学金申请表》。如出现突发的特殊情况,学生可随时提出申请。 2、申请获准后,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和学生签订《奖励性贷学金协议书》(一式三份,学生处、学院和学生各执一份)。 3、协议签订后,学生处将奖励性贷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三、发放标准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现场办理标准为1000元/人,如遇突发事件须办理奖励性贷学金则视情况而定,但金额不高于当年的学费标准。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奖励性贷学金的次数原则上为一次。 四、奖励优惠措施 1、学生在毕业前一次性全部偿还贷学金的,由学校减免贷学金总额的30%。 2、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由学校减免贷学金总额的50%。 ① 在校期间获得两次(含)以上学习类奖学金; ② 在校期间连续三年获得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团员、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班干部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爱心奖学金等奖励项目); ③ 毕业当年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④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公益活动和学校组织的活动,成绩突出,经所在学院推荐,学校认可; ⑤ 自强自立,刻苦学习,勇于克服困难,事迹突出,经所在学院推荐,学校认可; ⑥ 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所在班级(党支部)或宿舍两次获得学校奖励。 3、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由学校减免全部贷学金: ① 毕业当年保送研究生; ② 响应国家号召,到非生源所在地的西部基层地区艰苦行业就业或应征入伍; ③ 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到西部基层地区就业,支援西部建设; ④ 在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优秀毕业生); ⑤ 在校期间连续三年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或同等奖学金; ⑥ 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或赢得良好社会声誉。 (以上1、2、3项优惠措施不能重复享受) 五、偿还程序及时间 1、选择毕业前一次性还款的,应在毕业当年6月份前偿还; 2、满足奖励性措施规定的,应在毕业当年6月份前向学校提出减免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毕业前不能偿还贷学金的,要与学校签订《奖励性贷学金还款协议书》,但在毕业后一年内必须还清。 4、因退学、休学、出国等原因离校的,应在离校前偿还全部贷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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